哈薩克斯坦能源部表示:“出口禁令將于2025年5月14日到期。為此,該部決定將哈薩克斯坦通過公路和鐵路運輸出口液化石油氣(EAEU HS 編碼 2711 12 970 0)、丙烷(EAEU HS 編碼 2711 12 940 0)和丁烷(EAEU HS 編碼 2711 13 970 0)的禁令延長六個月,以確保國內市場液化石油氣供應充足。”
該命令由能源部長埃爾蘭·阿克肯扎諾夫簽署,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生效。
豁免情況包括:根據總統批準的產品分成協議或地下資源使用合同生產的地下資源用戶的出口;根據哈薩克斯坦的國際條約,使用在卡拉恰干納克油田開采的哈薩克斯坦原材料生產或加工的貨物的出口,以及始發地和目的地都在國外的過境貨物。
據報道,哈薩克斯坦自2017年起一直禁止液化石油氣公路出口,以防止非法跨境運輸銷往國內市場的廉價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