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30 日,美國能源部更新了其國家環境政策法案(NEPA)規則制定和實施程序的信息,并在官網發布一項臨時最終規則,撤銷現有法規并制定新實施程序。能源部長克里斯·賴特當天表示,特朗普總統承諾打破許可僵局,此次改革將用明確期限取代過時規則、恢復機構權力,助力美國重回能源主導地位、創造就業并采取常識性行動。
特朗普于 1 月 20 日簽署第 14154 號行政命令“釋放美國能源”,首次針對《國家環境政策法》法規。此次能源部新的《國家環境政策法》臨時最終規定,符合第 14301 號行政命令第 6 節“簡化環境審查”要求,該命令規定能源部長應與環境質量委員會合作,最遲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改革能源部遵守《國家環境政策法》的規則,并在符合法律前提下,利用一切權力取消或加快環境審查。
美國能源部《國家環境政策法》政策與合規辦公室解釋,能源部規則制定將從《聯邦法規法典》中刪除大部分包含其實施《國家環境政策法》程序的能源部法規。自 6 月 30 日起至臨時最終規則未來生效日期,能源部將遵循新實施程序及 10 CFR 第 1021 部分現有 NEPA 程序;生效日期起,將完全依賴新 NEPA 實施程序和修訂后的 10 CFR 第 1021 部分。
主要改革內容包括:將環境評估(EA)至環境影響報告(EIS)報告完成時間從三年縮短至兩年;執行嚴格截止日期和頁數限制;提高透明度并允許項目發起人參與;對“經常進行且被廣泛認為不會影響環境”的活動使用“分類排除”;未考慮與正在考慮項目相關的單獨項目環境影響。能源部長達 82 頁的《國家環境政策法實施程序》強調效率,將利用一切手段提高效率,避免重復工作,并與其他機構協調。
同一天,美國能源部宣布針對愛達荷國家實驗室 DOME 微反應器試驗臺的最終 NEPA 行動,即使用重新利用的 EBR - II 圓頂測試一系列微反應器沒有重大影響(FONSI)的發現。同時公布了 DOME 的首發陣容,西屋公司和 Radiant 公司將首先進行測試,這兩家公司早在 2023 年 10 月就獲能源部支持,負責設計 DOME 的演示系統。
DOME 由國家反應堆創新中心(NRIC)在愛達荷國家實驗室(INL)運營。5 月 28 日,美國能源部宣布 INL 已“獲得聯邦政府的優先評級授權,以加快建造世界上首批兩個微反應堆試驗臺”——DOME 和 LOTUS。DOME FONSI 于 6 月 25 日發布,此前公眾意見征詢期于 6 月 13 日結束,報告結論是無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EIS)。環境影響報告草案于 2024 年 10 月發布,最終環境影響報告于 5 月發布,涵蓋所有符合審查范圍的實驗,意味著單個反應堆試驗無需額外環境審查。
美國能源部核能辦公室宣布,西屋電氣和 Radiant 公司是其“有條件選擇”進行首次自籌資金的反應堆測試的公司,將于 7 月 1 日進行測試。西屋電氣將測試其 eVinci 鈉冷熱管反應堆的縮小版,Radiant 將測試其 Kaleidos 高溫氣冷反應堆。首次實驗“最早將于 2026 年春季啟動”,但 DOME 每次只能承載一座反應堆測試,預計運行時間“最長為六個月”,目前尚不清楚哪家公司會率先實驗。
NRIC 主任布拉德·托默在 6 月 30 日能源部發布的新聞稿中表示,設立 DOME 試驗臺是推進微反應器技術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彰顯了對創新和安全的承諾,為該領域突破性進展鋪平道路。
2025 年 4 月,INL 發布了題為“改善核許可的建議”的報告,由 Stephen Burdick、John Wagner 和 Jess Gehin 應眾議院能源和商業委員會要求撰寫。報告指出,盡管近期及未來已努力將效率和及時性納入核許可制度,但仍有許多工作要做,詳細列出 16 項潛在改革措施,認為單獨或綜合實施這些措施將顯著提高效率和可預測性,提升美國在核安全領域的全球領先地位。
為“加快環境審查”,報告提出三項建議:取消所有新核項目及相關活動(無論屬于 NRC 還是 DOE 管轄)須遵守《國家環境政策法》審查的要求;將位于美國能源部場址的非商業反應堆項目排除在《國家環境政策法》之外;美國能源部和核管理委員會考慮并實施《國家環境政策法》下針對新核反應堆建設和運營的新類別排除規定。
INL 實驗室主任兼報告合著者約翰·瓦格納上周在領英上表示,INL 并未建議取代美國核管理委員會(NRC)職能,提出的建議與 DOE 權限范圍有關,DOE 根據《原子能法》擁有批準某些核反應堆運行的現有權限,這些權限可進一步明確和擴展,以支持先進反應堆示范項目,且 DOE 與 NRC 權限互補,確保對所有核活動進行強有力的安全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