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特斯拉
據悉,美國國稅局(IRS)上周對電動汽車稅收抵免規則進行了調整,這對消費者而言是一大利好。新規允許購車者只需鎖定購車協議,無需在9月30日的截止日期前完成提車,即可享受稅收抵免。
這一調整對消費者和企業均有極大益處。對消費者來說,他們無需再為符合稅收抵免資格,匆忙提走一輛可能并非心儀的汽車;相反,他們可以定制心儀的車型,支付少量預付款,即使在9月30日之后提車,也能享受7,500美元的減免優惠。
對汽車制造商而言,他們不再受產能或供應鏈瓶頸的限制,即使過了截止日期也能向消費者交付車輛,而無需告知消費者無法享受優惠的壞消息,不過前提是消費者先支付一筆定金。
然而,新的美國稅收抵免規則雖在本質上可被視為一種“延期”,但其背后蘊含著更廣泛的影響——這一規則或會掩蓋許多電動汽車制造商即將面臨的核心問題:電動汽車的價格仍然過高。
短期內,消費者急于利用稅收抵免購車的心態看似是積極信號。但有跡象表明,這可能引發“繁榮-蕭條”周期——美國后續季度的電動汽車銷量或會陷入令人失望的境地。
若電動汽車的定價足夠親民,消費者則無需依賴7,500美元的稅收減免優惠就能購買,那么當前美國市場電動汽車訂單激增的現象便不會出現。而美國市場對電動汽車的真實需求將在今年第四季度,乃至2026年前兩個季度逐步顯現。
另外,需謹記的是,電動汽車稅收抵免并非僅為降低購車成本而設,更是減少乘用車排放的重要工具。由于交通領域是美國溫室氣體排放的最大來源,因此,美國取消電動汽車稅收抵免,可能會減慢氣候目標的推進速度,同時讓全球競爭對手搶占先機。
而消費者爭相利用稅收抵免購車的現象,證明了激勵政策的有效性。美國應致力于構建一套長期穩定的政策框架,以激勵消費者與制造商共同實現氣候目標,同時提升該國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以與中國等汽車強國展開競爭。若僅靠短期的“權宜之計”,美國則無法推動技術創新或電動汽車普及。
為確保電動汽車行業擁有繁榮且公平的未來,美國國會可考慮多種替代方案,以幫助有需要的購車者。例如,推出一套“以可負擔性和美國創新為核心”的分級激勵計劃——這不僅能滿足偏好電動汽車的消費者的需求,還能讓中低收入家庭及購車者也能負擔得起電動汽車。
理想情況下,對售價低于4萬美元的電動汽車提供更高額度的稅收抵免,將有助于覆蓋更多中低收入群體。此外,對美國本土生產的汽車及電池提供額外補貼,也能鼓勵車企將制造業務遷至美國,同時引導消費者選擇本土生產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