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東發改〔2017〕771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東發改〔2017〕770號 ),我局已撥付我市第一至六批發電量及2020年度裝機補助金(詳見附件)。請各相關企業于10月30日前提供補貼收款憑據至我局電力和節能科(聯系電話:2366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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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6 11:59 來源: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 瀏覽:
根據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東發改〔2017〕771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東發改〔2017〕770號 ),我局已撥付我市第一至六批發電量及2020年度裝機補助金(詳見附件)。請各相關企業于10月30日前提供補貼收款憑據至我局電力和節能科(聯系電話:2366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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