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中央環保督察要求,推進煤電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好煤電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按照國家能源局要求,結合福建實際,近期,福建能源監管辦啟動福建省煤電淘汰落后產能專項監管工作,成立了由辦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并編制印發了專項監管工作方案。
本次監管圍繞國家關于煤電淘汰落后產能政策的工作任務、政策措施和相關要求,結合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求,對福建省“十三五”期間煤電淘汰落后產能和規劃建設工作進行監管,內容主要包括福建省淘汰不達標燃煤機組、年度淘汰關停目標任務、煤電項目規劃建設等情況。通過專項監管督促地方能源主管部門、有關電力企業進一步壓實責任,有力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促進煤電結構優化調整,規范煤電規劃建設秩序,加快煤電產業新舊動能轉換,促進煤電行業清潔高效有序發展。
本次監管分為部署準備、自查整改、現場監管、落實整改及總結報告四個階段,并通過與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召開座談會的形式深化監管成效,監管工作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對監管發現的突出問題,將要求相關單位限期整改,最終形成監管報告并報送國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