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就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發出通報。通報指出,祁連山是我國西部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是黃河流域重要水源產流地,是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國家早在1988年就批準設立了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長期以來,祁連山局部生態破壞問題十分突出。對此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抓緊整改,在中央有關部門督促下,甘肅省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情況沒有明顯改善。2017年2月12日至3月3日,由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組成中央督查組就此開展專項督查。近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聽取督查情況匯報,對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破壞典型案例進行了深刻剖析,并對有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
通過調查核實,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破壞問題突出:違法違規開發礦產資源問題嚴重;部分水電設施違法建設、違規運行;周邊企業偷排偷放問題突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不力。
通報指出,上述問題的產生,雖然有體制、機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但根子上還是甘肅省及有關市縣思想認識有偏差,不作為、不擔當、不碰硬,對黨中央決策部署沒有真正抓好落實。
一是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
二是在立法層面為破壞生態行為“放水”。
三是不作為、亂作為,監管層層失守。
四是不擔當、不碰硬,整改落實不力。
為嚴肅法紀,根據有關規定,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終身追責、權責一致的原則,經黨中央批準,決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責成甘肅省委和省政府向黨中央作出深刻檢查,時任省委和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反思、汲取教訓。
甘肅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楊子興分管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修正《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過程中把關不嚴,致使該條例部分內容嚴重違反上位法規定,對查處、制止違法違規開發項目督查整改不力,對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李榮燦(時任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對分管部門違法違規審批和延續有關開發項目失察,對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由中央紀委對其進行約談,提出嚴肅批評,由甘肅省委在省委常委會會議上通報,本人在甘肅省委常委會會議上作出深刻檢查。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羅笑虎(時任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對分管部門違法違規審批和延續有關開發項目失察,對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由中央紀委對其進行約談,提出嚴肅批評,由甘肅省委在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上通報,本人在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上作出深刻檢查。
由中央紀委監察部按照相關程序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8名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通報指出,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具有典型性,教訓十分深刻。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引以為鑒、舉一反三,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緊抓實抓好,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