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我國將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和山東城市群開展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試點,加大細顆粒物(PM2.5)治理力度,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這是發展改革委為確保完成今年節能減排工作目標任務所提出的11項舉措之一。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節能減排目標完成進度滯后,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增長加快,能耗強度下降速度放緩,污染物排放增量壓力加大,節能減排的形勢十分嚴峻。要實現“十二五”目標任務,后3年年均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需降低3.84%,比前兩年平均降幅高1.03個百分點,氮氧化物平均降幅需達到4%以上。
據介紹,今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目標在3.7%以上,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下降2%、2%、2.5%、3%。
結合當前形勢,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就確保完成今年節能減排工作目標任務提出了11項舉措,包括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加快實施重點工程、推動重點領域節能、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開發推廣、完善節能減排的經濟政策、推行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強化節能減排管理監督、節能減排全民行動等。
經國務院同意,上述11項舉措已經明確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環保部、能源局等相關部門分工負責。
記者了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統計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公告2012年省級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現場評價考核和各地區主要污染物減排核查核算結果;將節能減排任務完成情況作為省級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考核等級為未完成的地區,將由國務院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或授權約見提醒,督促該地區限期整改,并將各地整改情況匯總整理報國務院。
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區要強化考核結果的運用,兌現獎懲措施,著力解決節能工作的薄弱環節,及時對節能目標責任現場評價考核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而對于節能減排進度滯后、存在“前松后緊”趨勢的地區,則應重新調整今后3年的年度目標并進行相關工作部署。
有關部門還將繼續強化節能減排管理監督,并將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完成節能減排目標進度滯后、淘汰落后產能不力、節能減排形勢嚴峻的地區,將暫緩辦理該地區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的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
記者還了解到,為嚴控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和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要求結合做好化解產能過剩矛盾工作,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為重點,盡快將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企業并公告企業名單,加強監督檢查,列入公告的落后設備(生產線)力爭今年9月底前全部關停,12月底前徹底拆除,不得轉移。我國今年要淘汰落后產能火電200萬千瓦以上、煉鐵263萬噸、煉鋼781萬噸、水泥7345萬噸、電解鋁27.3萬噸、煤炭4500萬噸、焦炭1405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