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盟國家援助規則,歐盟委員會批準了羅馬尼亞的一項 7.9 億歐元(約合 39 億羅馬尼亞列伊)的措施,用于支付關閉吉烏河谷四座不具備競爭力的洛尼亞(Lonea)、盧佩尼(Lupeni)、利維澤尼(Livezeni)和武爾坎(Vulcan)煤礦所產生的特殊費用。
羅馬尼亞的措施
羅馬尼亞向歐盟委員會通報了一項 7.9 億歐元(約合 39 億羅馬尼亞列伊)的措施,以提供援助以支付因關閉 Lonea、Lupeni、Livezeni 和 Vulcan 四座不具競爭力的煤礦而產生的額外費用。該措施將幫助羅馬尼亞在 2032 年前逐步淘汰煤炭,符合其在國家恢復和復原計劃和領土公正過渡計劃下的約束性承諾。受益者將是 Societatea Complexul Energetic Valea Jiului SA,該公司管理這四座礦山和 Paroseni 發電廠,目標是關閉采礦活動。
該措施涵蓋 (i) 因礦井關閉而失去或將失去工作的工人的社會成本,以及 (ii) 與關閉這四座礦井所需的安全和補救工程相關的成本,特別是保護礦井、修復采礦對環境造成的破壞以及在四座礦井關閉后重新耕種土地。該援助涵蓋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32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發生的合格費用。
羅馬尼亞當局承諾委托獨立顧問監督煤炭開采是否嚴格限制在公共安全所需的范圍內,例如避免自燃,并就此提供年度報告。
委員會的評估
委員會根據歐盟國家援助規則,特別是歐盟理事會關于為關閉缺乏競爭力的煤礦提供國家援助的第 2010/787/EU 號決定(“歐盟理事會決定”)第 4 條評估了該措施。委員會發現,該措施與內部市場兼容,因為援助不超過與當前生產無關的特殊成本,這些成本是由于最遲在 2032 年有序且不可撤銷地關閉這四座煤礦而產生的。
在此基礎上,委員會根據歐盟國家援助規則批準了羅馬尼亞的措施。
背景
歐盟理事會第 2010/787/EU 號決定為委員會如何評估國家援助是否有助于關閉缺乏競爭力的煤礦提供了指導。在此框架下,成員國可以通過承擔理事會決定附件中列出的相關特殊費用來為此提供支持。
關閉缺乏競爭力的礦山也符合歐盟在《歐洲綠色協議》中提出的重要目標和指標,以及能源和環境領域的其他最新監管變化。委員會在 2019 年的《歐洲綠色協議》通報中設定了 2050 年溫室氣體凈零排放的目標,該目標已載入《歐洲氣候法》。該法律自 2021 年 7 月起生效,還提出了到 2030 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減少至少 55% 的中期目標。通過采用“適合 55 年”立法提案,歐盟已制定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目標,涵蓋經濟的所有關鍵部門。
我們今天批準的措施將幫助羅馬尼亞開展必要的安全和恢復工作,以促進礦山關閉,并確保在綠色轉型中不遺漏任何人。這也將有助于減輕礦山關閉帶來的社會影響。——負責競爭政策的執行副總裁瑪格麗特·維斯塔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