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共和國近日向歐盟委員會提交了其最新的國家能源和氣候計劃,該計劃著重強調了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產能的大幅增加,旨在實現歐盟的脫碳目標。
此次提交的能源計劃由工業貿易部與環境部共同制定,詳細模擬了捷克能源部門未來的發展方向。工業和貿易部長盧卡什·弗爾切克(Lukáš Vl?ek)表示,該計劃旨在以經濟高效的方式實現脫碳目標,同時確保能源的安全供應和價格合理性。弗爾切克指出,未來捷克共和國的發電將以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為基礎,同時燃氣發電的作用也將有所增強。
根據計劃內容,可再生能源在捷克發電量中的占比將從2023年的16.5%顯著提升至2030年的28%,并在2050年達到46%。與此同時,核能的占比將在2030年達到約44%,并隨著新反應堆的建成,預計在2040年上升至68%。
在供熱方面,捷克共和國目前已有28%的供熱來自可再生能源,該計劃目標是在2030年將這一比例提升至40%,并在2050年達到74%。此外,捷克還將繼續利用核電站的熱能進行供熱。
值得注意的是,該計劃并未對私營實體設定新的義務或禁令,而是作為一個指導性的戰略愿景,為能源行業的發展提供長期前景。環境部長Petr Hladik強調,該計劃對私營部門尤為重要,有助于他們進行規劃和投資。
天然氣在計劃中被定位為“不太可預測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的中間能源”,但未來將逐漸被可再生和低排放氣體(如氫氣)所取代。此外,捷克共和國還計劃通過發展可再生能源、存儲和靈活性、節約能源以及逐步淘汰化石能源(包括到2033年徹底淘汰煤炭開采和燃燒)來實現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55%的目標。
在核電方面,捷克共和國目前擁有六座核反應堆,發電量約占全國發電量的三分之一。該計劃提出大幅擴建核電容量,包括新建多達四座大型發電機組,并推出容量高達3吉瓦的小型模塊化反應堆。
總體而言,捷克共和國的最新能源和氣候計劃展示了該國在可再生能源和核能領域的發展雄心,旨在通過這一戰略性的轉變實現能源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