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關于開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為五項督查重點之首。
《通知》明確,本次督查旨在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確保實現2017年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
根據《通知》,此次督查的重點內容包括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適度擴大總需求、推動新舊動能轉換、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點領域風險五個方面。
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上,《通知》強調,2017年壓減5000萬噸左右鋼鐵產能,退出1.5億噸以上煤炭產能,淘汰、停建、緩建5000萬千瓦以上煤電產能,有效處置“僵尸企業”情況。
本次督查將主要通過全面自查和實地督查形式展開。各地區、各部門要對照五個方面督查重點,在7月5日前將自查情況報告報國務院。實地督查要聚焦突出問題,綜合考慮東中西部區域經濟發展情況,國務院將于7月中旬派出督查組,選擇重要經濟指標排名相對靠后、重點工作任務進度相對滯后、有關問題相對集中的部分地區進行實地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