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甘肅省人民政府網站消息,按照《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實施工作的通知》(發改電2016339號)要求,甘肅省2017年關閉退出煤礦10處,退出產能240萬噸。
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鋼鐵煤炭去產能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將甘肅省2017年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完成情況及予以公告。
關閉退出的煤礦及產能已通過省、市、縣三級驗收,全面完成2017年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