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2月27日,國家能源局局長努爾·白克力在2017年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表示
埒核心關注埒
2017年是全面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一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對于能源改革而言,則以推進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提高供給質量和效益為中心,著力化解和防范過剩產能,著力推進能源清潔開發利用,著力補上能源發展短板。
規范煤炭生產秩序、推進煤炭去產能、防范煤電過剩、推動新能源的科學發展,是這一年的重點工作。
埒2017年政策掃描埒
◆化解防范產能過剩,全年力爭關閉落后煤礦500處以上,退出產能5000萬噸左右
◆繼續加大淘汰落后煤電機組力度,重點淘汰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環保要求的機組,2017年預計淘汰規模400萬千瓦左右
◆提升煤礦安全生產水平,安排中央預算內資金30億元
◆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加快清潔能源輸送通道建設,棄風率超過20%、棄光率超過5%的省份,暫停安排新建風電、光伏發電規模
◆深入推進電能替代,重點開展居民采暖、交通運輸等領域電能替代
◆持續推進油品質量升級,2017年1月1日起,全國將全面供應國五標準車用汽、柴油
◆穩步發展風電,風電建設新增規模重心主要向中東部和南方地區傾斜
◆大力發展太陽能,繼續實施光伏發電"領跑者"行動,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動發電成本下降
◆推進化石能源清潔開發利用
◆補強能源系統短板。加強調峰能力建設,完成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試點,扎實推進規劃內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加快用電負荷集中、天然氣供應充足地區的天然氣調峰電站建設
◆大力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深入推進電網改造升級
◆拓展能源國際合作。深入拓展國際油氣合作,促進與周邊國家電力互聯互通,推動核電"走出去",拓寬國際能源合作領域,積極參與全球能源治理
埒政策點評埒
能源在供求關系緩和的同時,結構性、體制機制性等深層次矛盾也進一步凸顯,
傳統能源產能結構性過剩問題依然嚴峻。
2017年的能源改革可以說主要正是圍繞著這些深層次的矛盾而展開。在《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中,亦對能源改革的政策取向做出了"發展質量,調整存量、做優增量"的要求。
對于政策制定部門而言,在注重市場規律、強化市場自主調節和和發揮政策調控之間如何平衡,需要慎重把握。尤其是,在當前煤炭依然作為能源結構中第一大能源的時期,防范煤炭因政策性因素出現價、量失衡,進而對經濟活動產生負面影響,是需要謹慎防范的問題。